二十九歲的女兒說他的父親從她五歲就車禍腦傷呈植物人狀態臥床至今,是否可以「斷食善終」?您覺得呢?植物人(Vegetative State)是指因腦部嚴重受損(如創傷、缺氧、中風)導致大腦皮質功能喪失,但腦幹功能仍正常的一種特殊意識狀態。他們會有自主的呼吸與心跳,有睡眠與覺醒週期,眼睛能張開或移動,但無法理解外界、沒有認知能力,且無法與他人溝通。當然他們也毫無行動能力。這位父親為什麼可以躺24年仍活著,只因為那根鼻胃管,每天的人工灌食。謝謝病人家屬願意分享(所有我公開的個案,都經過家屬的同意)。下圖是住院撤管四天的醫療費用收據。
女(病人女兒):畢醫師您好,家父今年58歲,於2002年車禍腦部開刀昏迷至今,極重度植物人24年,身上裝有鼻胃管以及氣切,四肢攣縮僵硬,長期臥床生活無法自理,需要24小時專人照護。24年的時間我已從小孩變成大人,父親從我5歲開始缺席我的成長過程,一路都是由母親一手帶大我和弟弟,爸爸如今和24年前一樣,一副冰冷的軀殼牢牢地禁錮在床上,靠著維持生命最低限度的養分苟延殘喘。每日被強迫灌食,儘管沒有任何活動能力,以最沒有尊嚴的方式體驗人生。我有去找過安寧專科醫生,醫生說以他的年紀58歲很年輕,沒有癌症末期狀況無法執行安寧照護。在網路上找尋資料時有幸發現畢醫師您的相關資料,想諮詢斷食善終的執行層面。
畢:二十四年大家都辛苦了。你若是找陳秀丹醫師,她就不會說這種情況不符和安寧條例。這二十年來她幫很多這類的病人撤管,可惜你沒有接觸到。我協助的病人比較大宗是自己帶回家,在家裡停止強制灌食(畢竟他沒答應要灌食)。如果無法回家,通常就只能拜託陳秀丹醫師,但是她在宜蘭陽明醫院。你們家人首先要有共識,商量ㄧ下,然後告訴我你們可能採用的方式。
女:爸爸目前是在高雄的安養中心,我們母子三人住在台北,我們定時會到高雄看他。我有閱讀您很多的案例分享,非常感謝醫師在這方面不斷付出,也感謝您提到可以去找陳秀丹醫師,我已經掛號下週要去宜蘭找陳醫師做更深入的了解。家人的部分我們都是希望爸爸可以盡快解脫,每每回高雄探望,看到爸爸的樣子都於心不忍非常難過,但有一個問題想請教醫師,如果像安寧這樣的定義,在幾等親的家屬內都要同意。
畢:只要令堂和你們手足同意即可。
女:畢醫師您好,3/12和您聯絡後,我於3/18找陳秀丹醫師,3/24凌晨爸爸離開安養機構就無灌食水和食物,當天下午即拔除鼻胃管,次日拔除氣切管。因父親氣切多年氣切孔上有瘜肉,容易蓋住氣切孔,且父親痰量不少,有時呼吸容易喘,院方有使用24hr輸入鎮定止喘以及嗎啡讓父親呼吸平穩減少不適感,我有跟護理師說不要透過鼻孔和氣切孔抽痰,因為過程父親看起來相當痛苦。今天是斷食斷水第三天,父親從昨天開始就無排泄物,依畢醫師您的經驗,目前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家父來說有哪部分可以調整讓他以更舒服的方式休息。
畢:他會自主呼吸,那就等脫水的時間夠長(7到14天)就會安詳離開。提供清潔和舒適照顧,好好陪伴即可。陪伴者的心情很複雜,非常不容易。不要全心放在病人身上,觀察入微,這樣你壓力會很大。他們團隊是台灣最有經驗的,你不用擔心。你要有足夠的休息,利用空檔到戶外走走。
女:好的,感謝畢醫師,這幾天的過程挺煎熬的,我們會好好陪伴爸爸走完最後一哩路。
次日
女:畢醫師您好,家父在今日中午12:55離開了,爸爸走的時候很安詳很平靜,沒有痛苦的去休息了。非常感謝畢醫師和陳醫師團隊的協助。
畢:阿彌陀佛,從此可以自由自在了,想去哪裡就去哪裡。祝福!
案例分析:
一、病人會自主呼吸以後,應該盡快撤除氣切裝置,氣切口會自動閉合。我剛從台大到中山復健醫院的時候,常常幫會自主呼吸的病人撤除氣切裝置。很好奇病人會呼吸為何留著氣切口,家屬回答醫師說痰很多,要留著抽痰。我告訴團隊,只要這個異物在,有痰是正常的反應。異物移除以後,痰才會減少。除了少數氣切放置太久造成嚴重瘜肉者以外,都能撤除。(就像放著留置導尿管,驗尿一定白血球增加,然後醫師說有尿路感染不能移除。尿管移除,驗尿就正常了。)
二、還是有很多安寧緩和科醫師認為癌末的病人才能安寧。陳醫師遵照安寧緩和條例的精神幫病人撤除無效的維生管路,重點是病人無法復原,與病人的年齡沒有關係。即使是未成年者,家屬一樣可以簽署撤除維生管路同意書。
三、安寧緩和條例通過二十六年,許多醫師不瞭解其精神。希望學會好好的強化教育工作。此條例不僅與安寧緩和科有關,各科的醫師都需要瞭解。我也是這幾年才這麼清楚,沒有批判的意思,只是呼籲醫師教育的重要性。當然,民眾知道有這個權益更是重要。
四、住院四天,因為有重大傷病,只需付費1090元,其中740元是死亡診斷書好幾份的費用。醫院向健保局申請的費用是一萬兩千多元,一天三千元多一點。病人從高雄的養護中心搭救護車到宜蘭,有一位隨車護理人員,車程四個半小時,費用二萬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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