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五年忌日剛過,『斷食善終』出版將滿三年。這三年來經歷了好多事情,彷彿可以抵以前的十年。認識了好多貴人,有幾位醫師以及居家安寧團隊協助我,登記有案的已經有兩百六十多位病人拒絕無效醫療,撤管或者在宅善終。唯一感到遺憾的是我推廣的「拒絕無效醫療,自主善終」,完全符合安寧緩和條例或者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精神,當然就符合安寧緩和醫療的精神,然而對我抨擊最多的卻也是安寧緩和科的某些醫師。以下是一位年輕醫師真誠的表達其質疑,我趁此機會說明。感謝他的提問,相信某些人也有相同的疑問。
某醫師留言:
您一直說沒有敵視醫院、沒有敵視安寧緩和醫療醫護人員,但事實上在您的論述中,以及您自己版面上的支持者,就是不斷在以欠缺同理心、沒有醫德等等,攻擊安寧與居家等醫護人員。
如果您覺得自己做的事情很對,就去親自診視照顧那些患者,把那些患者take over到自己名下。現在的居家醫療並沒有限制專科別,相信您的支持者會樂於見到您當居家醫師親自訪視病人並獲得合理的給付。而不是鼓勵家屬對居家護理師隱瞞真相,讓別的醫事人員對您的醫療行為負責。
事實上醫院裡、居家裡多的是放不下的家屬,讓緩和醫療從業人員身心俱疲。大家還堅持在崗位上,不外乎是認為這是份有意義的工作。您真的無需靠抨擊他人心血,來合理化自己游走在法律邊緣的醫療行為。
畢醫師回覆:
謝謝你真誠表明心跡,讓我有說明的機會。
首先我只是揭露一些醫界不恰當的行為,以及對病人和家屬造成的痛苦。目的是希望醫界有所改變,很多事情趙可式老師、黃勝堅、陳秀丹、吳育政醫師都說過了,並不是我新發現。我揭發的案例也不只發生在安寧緩和病房,還有急診、加護、腫瘤科等等,做的很好的醫師不必對號入座。我的目的是希望某些醫師能有所改變。醫師不肯改變,至少教會民眾自己有什麼權益,可以如何選擇。
揭發醫界的錯誤,是對醫界有所期待。我最要好的朋友群都是醫院的好醫師,我如何會敵視醫院、敵視安寧緩和人員。而且協助我的也都是安寧緩和醫療人員。
「用抨擊他人心血來合理化自己遊走法律邊緣的醫療行為」,這句話言重了。我抨擊的是不當的行為,好的醫護也一樣稱讚,什麼時候抨擊過人家的心血。我的行為假如遊走在法律邊緣,我不會膽敢公然揭露,我在書裡講的夠清楚了,每種案例依據的是什麼法規。第四本書會清楚指出,太多醫師不了解法規,誤用了法規在阻擋病人的善終,我只是那個愛管閒事的人,努力弄清楚法規,教民眾他們有何權益,如何合法的讓家人不要再拖磨,離苦得樂。不好意思的說,是太多醫師不懂法律,反而指責我遊走法律邊緣。假如說沒有醫師志工,那我算醫師顧問也可以。對我而言,沒有差別,我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被我幫助的人,非常請楚,我不只救了一個人,是救了一個家庭。
至於有些臉友留言對醫界有嚴厲的批評,我只會反省到底醫界有些人做了什麼才讓民眾有這麼大的反感。我不認為他們敵視醫師,他們生病仍會知道如何去找好醫師治療。他們是批評讓他們受傷害的醫師,不是所有的醫師,我就不會對號入座,因為我不是那種醫師。
至於我如何協助病人和家屬、照顧者,除了晚上睡覺、演講中、開車中,隨時與我聯絡,我都儘快回覆(手機不離身),我會看到病歷摘要,影片、照片,還可以通話。而且,沒有不當醫療介入,在宅善終都是平順安詳的,不像生孩子驚心動魄。古人沒有受什麼教育都懂得如何陪伴家人在宅善終,沒有不當醫療介入的善終,民眾可以學會如何陪伴的。我的目的也是想恢復古人在家自然死的傳統,陪伴民眾重新學習死亡識能。
假如不能帶回家的撤管的個案,有醫院願意協助,在家善終的都能找到居家安寧團隊;我一定全部轉介的啊,目前為何需要我全程協助,就是因為沒有醫療單位接案啊!這要怪我,還是怪這個體系呢?
不適合斷食往生的的案例,我會花更長的時間安撫、勸退。只是沒有寫出來,那過程的文字分享,只讓人感受到無奈!因為世上苦人多,而醫療有太多的侷限了!
註:
1、雖然先母自主斷食得到善終,所以書名是『斷食善終』。其實我在推廣的是「拒絕無效醫療,自主在宅善終」,所以要寫四本書,希望能講明白。只是往生者常常是不會吃、吃不下或者不想吃,所以跟斷食扯上關係。「斷食」簡單講,是不要再強迫人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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