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繫鈴容易解鈴難,撤除「呼吸器」的曲折之路

一九六〇年代呼吸器發展成熟,很多急性肺衰竭的病人,因為肺部機能喪失沒有吸氣吐氣的功能,可以使用呼吸器把新鮮空氣打到肺裡面,這樣人就不會二氧化碳中毒而死。若是呼氣和吸氣功能復原了,那麼呼吸器(靠著呼吸管連結機器與氣管)就可以撤除,病人回到自行呼吸。但並非每個病人都有復原能力,也有病人永久沒有自行呼吸的能力,如果病人有意識,可以選擇終生依賴呼吸器生存。假如病人沒有意識,顯然病人也沒有進食、語言和行動的能力,這時候應該要撤除呼吸器和鼻胃管,讓病人自然死亡。但是這需要家屬和醫師都願意放手。

以下分享一個經由女兒奔走,好不容易找到願意撤除人工呼吸機的故事。

病人女兒:我媽媽八十歲,已經插管臥床兩年,目前在醫院的呼吸治療室照顧,她的病情不會好轉,只能一直躺在病床,沒有意識。我想了解斷食善終,對她可能就是最好的解脫方式,請問有斷食善終的機構嗎?


畢:全台灣都沒有斷食善終的機構,您誤會了!令堂需要的是撤除呼吸器。請傳令堂的病歷摘要給我參考。


診斷書顯示:呼吸衰竭依賴呼吸器、慢性肺阻塞病變、心臟衰竭、腦中風、高血壓、糖尿病、失智症。住院中敗血性休克,被救回來了,在慢性呼吸病房已經住兩年。


畢:她屬於末期病人,目前靠著維生醫療在延長死亡。家屬可以依據安寧緩和條例代簽撤除維生醫療同意書,讓病人自然善終。要記得呼吸器和鼻胃管一起撤。動之以情,好好跟醫師溝通。強調你們不忍心她受苦,病情又不可能好轉。全家人都有共識,可以簽切結書表達絕對不會告醫院,後果你們家屬自行負責。


該醫師回覆:病人目前的狀況不會好轉,只能繼續插著呼吸器維持生命,醫院不會撤管,要撤管只能在家裡撤管或是其他機構撤管。


我心想:真是天大的笑話,機構更不可能撤管,既然可以在家撤管,為什麼在醫院不行?


溝通不成,我建議家屬找別的醫師。


一個月後,病人女兒聯繫我其母已經往生,分享過程如下:


我先找了XX大醫院,院方說他們是天主教醫院無法撤管。


我找了另外一家醫院,先打電話問如何住安寧病房,醫院說要找家醫科掛號。我們帶著病歷摘要掛家醫科門診,經評估後符合條件可撤除維生醫療。從急診轉加護病房,兩位醫生評估符合條件,子女到醫院開會簽撤除維生醫療同意書,即安排時間撤管。


醫師說病人沒有簽過預立醫療,撤除維生醫療只能撤口內呼吸管(病人沒有氣切),不能撤呼吸器也不能撤鼻胃管。所以改用正壓呼吸器,戴在臉上的那種。每天都有打點滴,也要持續灌牛奶。住院後四天,母親離開了。


畢:你很積極,碰到願意幫忙的。你們運氣好,有發生效果。同意我分享嗎?我來分析案情。


病人女兒:可以分享。謝謝畢醫師,要不然我媽媽插管不知道要插到什麼時候?謝謝畢醫師,就像黑暗中的一盞明燈指引我方向,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註:這個案例有好多值得討論的地方


1) 第一位醫師說可以去機構、回家裡撤管,就是不能在呼吸病房直接撤管。呼吸病房的醫師所受的倫理、法規的訓練,到底是什麼?病人撤管會死亡,不能留在醫院?在家裡,家屬如何處理?醫院都不肯,為什麼機構會願意?他接受病人可以撤管,但是不能幫忙撤管。背後可能有複雜的因素,我們難以理解。


2) 天主教醫院不能撤管也讓人不解。醫療無效的時候,不能讓病人自然死亡,一律都要救到底嗎?讓病人經歷悽慘的醫療死,這跟他們信仰的教義不衝突嗎?


3) 願意讓病人從外院轉入協助撤管,這真是佛心來著,讓人感激不盡、欽佩不已。撤除維生醫療的目的是要讓病人有自然死亡的權利,為何撤了呼吸管,卻要加上正壓呼吸器?又持續打點滴、灌食配方奶(這些都會延遲死亡)。我們見過不少病人,撤除呼吸器之後,會自己呼吸的。這病人還外加正壓呼吸器、點滴、配方奶,應該是身體功能太差了,否則有可能就被繼續延命了。所以我說:你們運氣好,這種撤法,有產生預期效果。撤除維生醫療的目的不僅是撤除某根管子,目的是停止所有的無效醫療,讓病人安然離世。為什麼會有這樣見樹不見林的作為?


4) 家屬為了怕病人被拖延,而拒絕氣切,病人口中含著長達十幾公分口內氣切管兩年,其實比經氣切放呼吸管痛苦很多倍。這點醫師說服不了家屬,家屬同樣說服不了醫師撤管。兩邊僵持不下,最受罪的是病人。這也許是台灣特有的荒謬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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