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我致力於寫書、接受採訪和演講邀約,分享我對於「拒絕無效醫療,爭取生命自主權」的意見以及作法。期望民眾有放手的觀念,不要讓親人陷入「生不如死」的地獄生活之中。第三本書<如何好好告別生命>出版有兩個目的,寫出18個臨床案例全記錄和詳細的臨床指引,希望建立民眾讓親人在宅善終的知識、能力與信心;同時對各界提出建言,希望從制度上改變醫界專注於救命,沒有將協助病人善終視為醫療義務的舊習性。這就需要政府各級機關的配合。感謝朋友的引介,得到與長官溝通的機會,這是我提交的公開信。
寬大、慈悲、正義、憐憫、人道 |
一、 全民健保實施以後嘉惠民眾、救人無數。在復健科看見越來越多嚴重傷病者被救活,但毫無復健潛能,終身插管臥床。
目前有多少人無意識插管臥床(呼吸器或者人工餵食管)?
每年以怎樣的速度在增加?(進入超高齡社會,將以更快速度增加)
政府(包括健保署)和民間花費多少資源在這些人身上?
有多少家庭想要放手而求助無門?
建請政府作一個普查,瞭解問題的嚴重性,因為情況隨著人口老化,會快速惡化,動搖國本。
二、 目前慢性呼吸病房五千多床
每年健保支出13萬/月X12X5000=78億元。
民眾每年支出約4萬/月X12X5000=24億元
每年製造多少醫療廢材?
每年製造5000X6X365=1095萬條尿布的垃圾
每年製造5000X5X365=912萬個配方奶罐子的垃圾
病人受苦,家屬身心俱疲,難以衡量其損失。
三、 每年數十萬人(假設三十萬)無意識插管躺在養護中心、護理之家、民宅(據統計平均躺十年),平均每個月花費六萬元,並耗費一位以上的照顧人力
這些病人頻繁住院,醫療費用是一般人的數倍。
民眾每年支出約6萬/月X12X300000=2160億元
每年製造300000X6X365=6億5700萬條尿布的垃圾
每年製造300000X5X365=5億4750萬個配方奶罐子垃圾
病人受苦,家屬心力交瘁,消耗至少30萬的具生產力人口於照護病人
四、「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施行目的,就是希望末期、植物人、重度失智、長期昏迷的病人可以移除「維生醫療」,讓這些被醫療延遲死亡的病人,可以回歸自然死亡。目前的困境是:
1、病人家屬不知道他們有要求停止維生醫療的權利。
2、民眾要求撤除維生醫療時,不少醫生回覆這樣違法,這樣是殺人。兩條法規沒有產生效用,主要原因是醫師對法規不瞭解。在先進國家是醫師跟家屬解釋病情,建議撤除無效的維生醫療。(台灣也有這樣的好醫師,但不知比例多高。)
五、「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適用於末期病人,其定義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這是指自然存活狀態,沒有使用維生醫療的情況下,病人在半年或一年內死亡醫師並不覺得意外(陳秀丹醫師依據國際醫學定義來解釋)。可惜國內醫師多數認為:使用維生醫療病人可以存活半年以上,不是末期病人。因而對於家屬要求無意識病人撤除人工餵食管時,聲稱這樣是餓死病人、是殺人,違法。連衛生所、社會局接到類似的通報,也判定這樣是加工死亡罪,而將病人強制安置在養護中心,由病人家屬負責養護中心費用。
六、假如病人被兩位醫師界定為末期,家屬簽署「拒絕維生醫療同意書」,醫師撤除呼吸器後,若病人可以自行呼吸,有許多醫師認為不能撤除人工餵食管。只因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沒有明列「人工餵食與營養」這個項目,事實上維生醫療本就包括心肺復甦術、呼吸器、人工餵食、輸血、人工輸液、抗生素等等,這是公認的醫學常識。但是很多醫師不瞭解。
七、「病人自主權利法」想要解決安寧緩和條例之不足,所以在「末期」以外,明列植物人、極重度失智、重度昏迷等對象,也將人工餵食和營養明列在選擇項目。可惜此法案,家屬沒有代簽的權利,因此醫師反而以病人沒有簽署病主法文件為由,拒絕為無意識病人撤除維生醫療。如果病主法加入監護人、家屬的代理人簽署的權利,也可以提高保障病人自然死權利的功效。(陳榮基、孫效智教授、常佑康醫師等都公開呼籲過)
八、綜合建議:
1、公告民眾,無復原可能之無意識靠維生醫療延命的病人,家屬有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的代理權利。
2、請法界與醫界溝通,明白宣示仰賴維生系統延命無法復原者,屬於末期病人。家屬可以簽署「不予或拒絕維生醫療同意書」。
3、向醫界宣示:維生醫療包含人工餵食和人工營養。
4、「病人自主權利法」應納入「代理人權利」,若病人失去自主能力,家屬、監護人、代理人可以代為簽署「不予或拒絕維生醫療同意書」。
合情合理
回覆刪除有許多人問我,已經插鼻胃管的家人不想再持續插鼻胃管該如何? 本人的回答是:病人想繼續使用鼻胃管,就順著病人的意思!如果病人不想用,試看看能不能使用舒適餵食(食物打成泥加增稠劑),看吞嚥復健是否有幫助!如果行,拔掉鼻胃管,如果連舒適餵食都不行,如果病人也不想再插,那就拔掉,因為生命是為了享受人生而繼續!
回覆刪除若病人已意識不清,就請家屬做決定!鼻胃管生不帶來,死也不帶去,不必強留被延長的痛苦在人間!
.我支持人命都是可貴的,但我支持安樂死,安樂死合法化只是為那些痛苦之人增加一個選項,他不但可以選擇護理之家,也有安樂死的選項,同樣都可以減輕家屬照顧上的負擔,只是痛苦之人將有更多的選擇,關於孝順的部分,難道讓那個人活得生不如死就是孝順嗎,不應該是讓他自己選擇嗎?之前有人為了安樂死特定跑到瑞士,禁止安樂死真的會對那些將死之人比較好嗎?
回覆刪除我己去医院簽了病主法但幫助不大医院門診医生对病主法有的不了解我希望通过安樂死对我現在病痛病主法对我沒幫助每天折磨才內心痛苦医界說那麼多學理倫理長照都是拖磨真正生病的人是不要拖,快速快決希望安樂死能通过
回覆刪除太離譜政府还要医界共識才能推動之前立法院有尊嚴善終法是委员阻止
回覆刪除謝謝畢医師
回覆刪除我在醫院安寧病房做志工,根據我的觀察,在安寧病房看到多數病人在已是生命倒數幾日時,但還在被用餵食管餵食。也看到一小部分是面臨臨終時就已自主禁食,這類病人多是還意識清楚時就先交代家屬。
回覆刪除我的觀察,病房的護理人員並不會主動去告知家屬應有安寧的知識,要去教育家屬對護理人員來說應該也是很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