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

當醫師說:「餓死的,不開死亡診斷書。」

有位八十六歲的爺爺,一早被家人發現呈現重度昏迷狀態,叫他沒有反應,四肢完全癱瘓,沒有任何的動作。不會吃也不會喝,只能用棉棒沾水,偶然吞下一小口。爺爺早就交代過絕對不要被插管、急救。家人心中非常掙扎,到底該不該送醫?家人結論:最可能是嚴重腦中風,就算腦部手術也不會恢復的很好,一定會被插管。決定不要送醫,那就請附近診所的醫師來看診,醫師說:「一定要送醫院,否則是餓死的,不開死亡診斷書!」你若是家屬,怎麼辦?


我們的醫學教育讓醫師出現這樣的觀念,完全本末倒置。民眾要是什麼都相信醫師的,那事情就難辦了。老人因為重症昏迷、癱瘓,不能吃、不能喝,不急救、不插管,結果當然就是「自然死亡」,死因是「嚴重腦病變」或者「疑似腦中風」或者「心肺衰竭」都可以。雖然沒有送去急診作腦部影像檢查(我在台大當總住院醫師才有電腦斷層,應該是1983年左右),難道醫師就失去診斷能力了嗎?有了各種高科技的儀器以後,沒有儀器檢查,醫師就無法下診斷了嗎?病史和理學檢查永遠是最重要的診斷工具啊!

病人因嚴重腦病變死亡,稱為餓死。臨終病人沒有送醫,就不能開死亡診斷書。這都是嚴重錯誤的觀念。民眾若是沒有判斷力,聽信該醫師的謬論,只會害了自己。醫師是人不是神,盡信醫不如無醫,看對了醫師對我們有幫助,否則有害的多的是,古今中外皆然。

我介紹爺爺的家屬尋求居家護理所的協助,聲明是要「在家安寧」、「自然善終」(不必提斷食善終,嚴格講不是),並提供有關臨終照顧的臨床指引給他們參考。十天後,傳來爺爺安詳往往的消息。

家屬反映在做決策的過程,內心非常掙扎,擔心作錯了選擇。得到對善終有正確理念的居家團隊協助以後,如今回頭看,慶幸他們做了很正確的選擇。

假設回到四、五十年前,家中有老人突然昏迷不醒,我們會把他們送醫嗎?家族、鄰里間大家都知道如何陪伴、照顧最後一哩路,壽終正寢最常見的原因,不就是老衰、心臟病和腦中風。請附近的醫師來看,醫師多半會說:「時間不多了,要有心理準備。」等病人斷了氣,醫師自然會開死亡診斷書的。

醫療科技進步以後,醫師竟然會說這樣是餓死。差別是什麼,以前沒有鼻胃管,現在有鼻胃管。但鼻胃管是給暫時需要人工營養的人用的,不是讓人拿來拖延死亡用的。如今所有重症、無法進食、臨終之人都要插人工餵食管,完全違背醫學倫理。

沒有插鼻胃管的自然死亡,被稱為是餓死的。忍不住要再說一次,這是本末倒置!應該不只醫師會這樣說,可能有親戚、鄰居也會這樣說。一個方法是請他們看這篇文章,不然就是別理會!等他們親身經歷就知道。


註1:目前諮詢的172個案例中,嚴格講只有最左邊的十九例是自主斷食善終,其他的例子是老衰重症的自然死亡,還有停止無效的維生醫療回歸自然死亡。

註2:大部分的葬儀社或禮儀公司會派遣醫師來家中開具死亡證明書,也有在殯儀館檢視遺體、詢問家屬病史後開立的。或者打電話請衛生所的醫師來協助,里長或者附近的派出所接到通報也會幫忙聯繫。醫師來到現場會探視往生者的面容、摸鼻息、摸脈搏,詢問病情。提供醫院的診斷書、殘障手冊或者藥袋給醫師參考,他們可以從這些資料得知往生者罹患什麼疾病,多少年了。斷食往生是自然往生,在死亡方式的欄位醫師會勾選「病死或自然死」的選項,相對應的是「意外」、「自殺」、「他殺」。若是病人在死亡前三個月內有經歷重大意外如車禍,且與死亡成因相關,就是非病死、非自然死,則需通報警察局,由警察局通知檢察官到殯儀館,司法相驗(不必解剖,除非有重大可疑因素)後開具診斷書。許多人以為要送醫院才能開立死亡診斷書,這是錯誤的認知。

註3:讀者回應:

我外公的情況剛好相反。民國69年12月初,有天中午要吃午飯時,外公起身後跌倒,還能午餐,然後到診所。診所醫生判斷是中風,不過考慮外公已經84歲,不建議手術,和家屬商量後,返家休養,食量漸漸減少,最後連水都無法吞嚥了,就這樣在69/12/31凌晨,在兒孫環伺下離去。我覺得這多少影響了全家人的想法,對於不氣切這件事情,很自然就能接受。



2 則留言:

  1. 如果連醫生都還一直停留在僵硬的老舊觀念 「只要病人沒死 就是成功醫療🎉」 台灣將成為最浪費無效醫療資源、最悲慘的病患與家人、悲慘餘命最長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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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大部分禮儀公司很有經驗
    若是有宗教信仰 要求8小時不能動遺體
    禮儀公司會告知來開診斷書的醫師
    醫師檢視之後 若是沒有醫院的診斷書
    就會開立心肺衰竭的診斷書
    所以建議有心理準備的家屬 先找好禮儀公司
    由配合的醫師來開立 就比較不會碰到拒開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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