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病人常常要跨縣市找醫師撤除維生醫療?因為願意依法做這件慈悲之舉的醫師太少了。假如終身需要維生醫療癱瘓在床,病人自己要求撤除維生管路,醫師是否應該尊重病人的決定?即使他選擇的是死亡。分享一個自主要求撤管的案例。
子(病人兒子):畢醫師您好,想請教我父親的醫療抉擇問題。
8/11爸爸騎車外出時發生交通擦撞送醫,診斷肺炎及敗血症。後續因呼吸狀況惡化,插管使用呼吸器並入住加護病房,診斷格林-巴利症候群(GBS),曾接受血漿置換治療。 9/8一度成功拔管,並接受MRI、CT等影像檢查。
9/11影像發現下頸椎附近有血腫壓迫,神經外科醫師進一步說明,目前已經受損的神經,開刀與不開刀,在功能恢復上差異可能不大(註:血塊已經壓怕一個月)。最後選擇沒有接受手術。
爸爸呼吸狀況不好,目前使用正壓呼吸器,面罩覆蓋範圍很大,幾乎連眼睛都被遮住,所以爸爸雖然意識清楚,但目前睜眼、溝通及長時間配合醫療討論都比較不方便。因此我們現在可能沒有辦法馬上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但也很擔心如果再拖下去,爸爸一旦病況惡化,就會失去親自表達意願的機會。
我們有直接問父親,如果最後確定神經傷害無法恢復,未來仍然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甚至需要長期依賴呼吸器,他是否願意一直維持這樣的生活。爸爸很明確表達:希望可以不要插著這些管路回家。他也知道並接受,如果未來選擇不再使用呼吸器或其他維持生命治療,可能會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我們不是因為照顧困難就想停止治療,而是希望趁爸爸現在還能清楚表達時,由他自己決定他的將來。爸爸並不希望反覆插管、CPR、一直進加護病房或持續增加維生治療。家屬也希望以爸爸本人的意願為主。
我們曾詢問主治醫師是否能安排安寧、簽署預立醫療決定。院方認為爸爸仍有急性呼吸衰竭、GBS等正在治療中的問題,因此還不被視為典型末期病人,安寧安排有困難。院方也曾告訴我們,希望等呼吸器使用達一定期間、申請重大傷病後,再進一步處理預立醫療決定。我們不確定這是不是必要條件,因此想尋求二意見。
畢:令尊已經明白表達自主意願,不需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也可以。我們忘了病人的自主意願是基本人權。(註:我轉介了一位外縣市的安寧緩和科醫師,告訴家屬聯繫辦法。)
兩週以後,我收到家屬回報
子:畢醫師,我們申請救護車轉送到OO醫院以後不到兩天,父親安詳往生。在安寧病房內拿掉呼吸面罩換成最低量的鼻管氧氣供給,以及洗了個全身的spa後,爸爸有跟我媽媽表示舒服多了。爸爸是個平常就喜歡往外跑的人,透過轉送外縣市的這趟路,沿途跟爸爸聊以前全家一起出去旅行的回憶,雖然有些事他不記得,他的心情是愉快的。
在住院過程中是有喘的情況,但護理師們都很密集的觀察,並適度的調整止喘藥物,甚至讓爸爸感覺像是平常在家一樣跟我們講話,這也是我看到他在住加護病房後,難得出現的笑容。
還好醫師有幫我爸爸把鼻胃管拔出,讓爸爸在隔天早上還能喝到他最心心念念的咖啡,以及吃一口熱食。我很佩服我爸爸這麼的勇敢,雖然時不時還是會看他在流眼淚,他自已應該也是很不捨吧。
畢:是啊,會不捨親愛的家人、子孫。想想大家未來都去同一個地方,就沒有那麼難過了。我相信靈魂永生,祂們知道我們的世界,只是我們無法觸及祂們的世界。
案例分析:
一、天有不測風雲,病人還可以騎摩托車外出,送醫發現有肺炎、敗血症,接著是感染所引起的自體免疫疾病(GBS,全身的神經發炎,包括控制呼吸肌肉的神經),其實病程早已在進行,但是人還好好的。摩托車擦撞是結果而不是原因。頸部血塊壓迫頸髓則是敗血症的症狀之一,敗血症血液凝固功能不佳,也可能是擦撞時出血。同時兩種神經病變造成全身癱瘓,所以復原機會極低。
二、多數的醫師對於撤除維生醫療的思考,都被侷限在病人是否是末期病人,又把末期病人窄化到腦死或者癌末或者多種器官衰竭,所以就造成明明可以依據安寧緩和條例撤除維生醫療而多數醫師不願意的情況。這位病人當然也屬於末期病人。(在沒有維生醫療下,病人餘命少於半年或一年)
三、這位病人在充分瞭解疾病的預後資訊後,明確的自我表達不想依賴維生管路臥床一生,這種情況下,根據病人的自主意願,醫師就可以協助撤管了。期待越來越多的醫師認清這就是病人自主權的表現。
四、病人其實有吞嚥能力,因為早期插呼吸內管後來使用呼吸面罩,所以靠鼻胃管提供營養。

0 留言回應: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