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在慢性呼吸病房那些永遠無法解脫的病人

RCW(慢性呼吸病房)是全民健保開始以後才有的病房,那些在加護病房使用呼吸器的病人三週以後,轉往呼吸照護中心(RCC)如果無法脫離呼吸器,四十二天以後轉往RCW。健保局說RCW的設立救了許多中小型的醫院。病房裡面有二十到三十床的病人每天躺在那裡(有醫院曾經有一百床),身上接著各種管路,過著如下文所描述的日子。感謝在慢性呼吸病房工作員工的沉痛分享與呼籲。


有一類病人目前幾乎是無法善終的,例如:被社會局安置的重症個案

這些病人通常是:家裡經濟與支持系統無法負荷,被家屬遺棄/找不到家屬,遊民、罪犯……

當發生重大感染或事故,插管住進ICU,如果成功脫離呼吸器那當然好,如果沒有呢……RCC—RCW—然後在生命的盡頭被急救到底,慘不忍睹。


在RCW還有一個可能的場景是:

如果暫時脫離不了呼吸器,就會被認定是永遠無法脫離呼吸器。醫師不再幫忙做呼吸訓練。(註:我協助過一位在RCW住七年的植物人,撤呼吸管以後會自主呼吸,撤鼻胃管才往生。表示病人以會自己呼吸,RCW醫師沒有發現)


曾經有位安置病人的社會局的社工表示:目前脫離不了那就待著吧……比進出醫院好

對安置的重症病人來說,插管躺在RCW似乎變成在醫療費用上相對便宜、對社工來說相對簡單,對醫院來說相對穩定的選擇,不論病人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他們會被放在RCW插著管路直到慘烈的死去,有很多是沒有辦法拒絕急救或觸及安寧的。


當時有致電社會局社工,他們的回覆說上級指示:

無法為病人簽署DNR,醫療端聯絡不到家屬、或是聯絡到了但是不管病人


每次看到這樣的病人,瘦骨如柴,皮膚滿滿的碎屑,痛苦含著管子度過一天又一天。有些病人渴望坐起來,走走路,看看電視,聊聊天。也渴望拔管解除痛苦,即使有機會,但都因為複雜的制度上、法律上、家庭上、資源上等等的因素。導致沒辦法如他們所願….


這些病人的日常,除非臨床人員有時間陪他們聊聊天,做一些小小的肢體活動,不然基本上他們就是躺著看著天花板或閉上眼睛不願意面對這個殘酷的現實…


他們的人權是人權嗎?他們的自主意願有被尊重嗎?他們有被好好對待嗎?

善終這個議題,我們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重點是一定要──《往前走》


註:

一、慢性呼吸照護病房的病人百分之七十沒有意識,家屬可以簽署安寧緩和條例撤管,但是被拒絕的機會很大,要設法找到願意撤管的團隊。不知道可以私訊我。

二、百分之三十的病人有意識,如果想要用呼吸器存活,應該像美國超人這樣可以起來使用輪椅,可以四處走走。如果不想這要存活,可以要求撤管解脫,醫師必須尊重。這些人可以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表達意願,醫師依法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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