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斷食善終三部曲,希望人人具備足夠的死亡識能(death literacy,面對死亡的知識與能力),可以做出正確的選擇,無畏無懼的安心陪伴或者安心回天家。本篇分享新書<如何好好告別生命>的目錄。
七十歲婦人於三十年前腦傷臥床(被酒駕撞傷),早期可以自己撐起身來坐立,近幾年只能由家人扶起來坐,語言意識功能正常,可以自己進食。受傷當時沒有健保,腦部開刀三次,家裡賣了土地、漁船(病人先生是討海人)、跟親戚借貸數十萬元籌醫藥費。四個孩子都只能唸到國中畢業就開始工作養家。數十年來病人白天都是一人在家躺著,可以自己翻身,挪到床上挖洞底下放尿盆的地方大小號,聽收音機打發時間。每天早餐吃多一點,等家人下班回來吃晚餐。
德國病人保護協會的會長對我說:「在德國,給臨終病人營養和水分是違法的。」(註:因為病人已無消化、吸收能力)在台灣,許多醫師覺得住院的病人都應該打點滴,不可以讓病人沒有進食。甚至躺在加護病房的昏迷老人,也是每天六灌牛奶、兩瓶點滴(共一千兩百到五百卡,水分一千毫升),病人全身水腫了,還繼續灌。懂得要求醫師不要過度醫療,可以讓自己或家人少受苦。
看到書名斗大的「孤獨死」三個字,腦海中難免出現〈我是遺物整理師〉、〈我是接體員〉相關書籍中所描繪的獨居者死在家中,待惡臭傳到鄰里,警察破門而入,屍體已經腐爛,身上長滿了蛆,地上滿是屍水的「不潔」影像。讀完全書,方知其實這是一本熱血公務員如何協助孤獨老人好好活著也好好死去的一本善書。
我去演講或者在受訪影片的留言中常常遇到這兩個提問:斷食善終和安寧緩和有何不同?斷食善終不好,安樂死才好,為什麼不推安樂死?我先講結論:我所協助的斷食善終個案範圍遠大於安寧緩和病房所服務的對象,某些居家安寧願意服務大部分的斷食善終個案,斷食善終本來就是一種安寧緩和的服務,只是在家進行才容易得到協助。斷食善終的個案中,目前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到十五,在通過安樂死國家可以申請,其他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個案,安樂死法案幫不上忙。所以我贊成安樂死立法,也樂意幫忙推動。但是,國人要認清,目前絕大多數無法善終的人,不是因為台灣沒有安樂死法,是因為家屬不放手以及無效醫療氾濫。